税务筹划的18种方法

时间: 2013-5-10 11:06:00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喻景忠   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喻景忠   点击:227次

(一)形式转化法

1.目的

通过收入形式的转化,达到减少税种,或降低税率的目的。

2.典型运用

1)某公司出租厂房,年租金收入700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房屋出租应交纳5.5%的营业税和附加税,同时交纳12%的房产税等。

转化方法,将收入转化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房屋租金收入,另一部分为场地租金收入。

根据规定,场地租金不交12%的房产税,只交5.5%的营业税和附加税。

2)某服装厂受托为丙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制高档西服。该批西服总价格81.9万元,应按17%的税率上交增值税;所耗布料进价25万元,且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进项税抵扣;另外,丙集团只需要有发票能作费用列支即可,同时,尽量防止交纳个人所得税。

转化方法,服装厂将以上收入分为两类:

① 企业形象设计费用47万元

② 服装加工收入35.9万元

根据规定,企业形象设计收入可以开营业税发票,作为服务收入,交5%的营业税,而无须交17%的增值税;只有服装加工收入部分才需要交纳增值税。

(二)辅助线法

1.目的

主要根据国家税法的某些行业特殊规定,合理控制成本费用的比例,选择适用自己较满意的税种和税率纳税。

2.案例讨论

某宾馆下设有餐饮、娱乐城、小卖部。根据税法规定,餐饮业营业税税率5%,娱乐业20%,而小卖部应交增值税税率为3%

该宾馆的客人在娱乐城消费烟酒饮料形成收入61.5万元,娱乐城包厢费等共96.2万元,快餐零食收入78万元。

【问题】对以上收入应如何处理较适宜?

【附】思考的另类行业问题

某公司承接一项工程施工安装业务,实行大包(既包工又包料);预计完成该工程需要购入材料,若开发票4500万元,不开发票4300万元;工程承包总标的最低8800万元,最高9100万元。

1)该工程购入材料是否需要发票?

2)公司收到工程款后应开哪些发票?

3)该工程购入应交什么税金?

     ——增值税或营业税

4)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

5)另外,中介人要取得佣金(好处费)270万元,如何处理最安全、合法?且税负比率最低?

(三)化整为零法

1.目的

通过合法手段,将每个企业的收入缩小,降低税收风险。

2.两个典型案例

1)某公司经营甲类产品,年销售额约28000万元,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货物基本都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地税务机关将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0万元的企业作为规模以上经营企业,每年属于重点征管和稽查的对象;企业非常苦恼,但经营形式又很好。

请问:如何处理较好?

2)某公司经营家用建材为主,在当地形成连锁规模,年销售额过1000万元,由于绝大部分建材属于家庭装修购买,只需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不出发票;但每年的毛利较多,税收负担较重。

请问:如何有效化解这些矛盾?

(四)产品分拆法

1.目的

通过对产品组成进行分拆,或企业分设,合法降低税负。

2.特殊典型案例

某酒厂为了促销,每瓶酒附送1件外购礼品,礼品每件定制价格7元,市场价12元;每瓶酒(含礼品)出厂价70元(含增值税);年销售该种酒840万瓶;根据规定,白酒的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20%,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为主税的10%

请问:该公司如何处理,可以合法地少交消费税和附加税?

处理方法:出售时,将礼品和酒分开开票、分开核算、分开入账、分开交税

处理依据:礼品若单独出售,不交消费税。

处理结果:

1)每件礼品售价12

2)每瓶酒出厂价58元(70-12

3)每年少交消费税及附加税

12×840÷(1+17%)×20%×(1+10%)≈1895.38万元

(五)分立筹划法

1.目的

根据税法的特殊规定,设立两个以上公司,降低税收负担;同时,享受税收优惠。

2.两个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之一】

某公司生产的产品属于较大型半自动化设备,客户购入后作为固定资产使用。年购入原材料约4200万元,均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714万元;年耗用水电费约5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约80万元;另外还发生工资、折旧、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支出约760万元,无进项税抵扣;生产的设备年销售额(含增值税)14040万元。

有关计算如下:

1)年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714+80794万元

2)年成本费用4200+500+7605460万元

3)年不含增值税收入14040÷(1+17%)=12000万元

4)年销项税额12000×17%2040万元

5)年上交增值税=2040-7941246万元

6)年上交附加税=1246×10%124.6万元

7)年利润=12000-5460-124.66415.4万元

8)年上交企业所得税=6415.4×25%1603.85万元

【问题】如何有效降低税收负担?

方法:

分拆为两个公司:设备制造公司、软件开发公司

原因:

① 该产品属于自动化较高的产品,表明有软件开发和设计的价值包含其中;

② 税法规定,软件开发公司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全额返还。但是未单独设计开发公司的嵌入式软件不能享受该优惠。

③ 若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结算关系:

软件开发公司开发的软件,卖给设备制造公司;若每年确认的价格为3510万元(含增值税),则软件开发公司开给设备制造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备制造公司仍可以按17%的税率抵扣增值税。

分拆后:

软件开发公司的纳税情况

① 不含增值税收入3510÷(1+17%)3000万元

② 销项税额=3000×17%510万元

③ 上交增值税=510万元(注:因软件开发公司无进项税额抵扣)

但其收入税负比已超过3%,国家会返还上交的增值税

④ 应返还增值税=510-3000×3%420万元(注:因其收入税负比已超过3%,国家会返还上交的增值税)

⑤ 同时返还附加税=420×10%42万元

返还的税收增加企业利润=420+42462万元

另外,软件开发公司除人工工资等,其他材料消耗很少;若软件开发公司每年按600万元的成本计算

⑥ 年利润=3000+462-6002862万元

⑦ 年少交企业所得税=2862×(25%-15%)=286.2万元

⑧ 年少交税金=462+286.2748.2万元

【典型案例之二】

某地方所产的茶叶,具有较高的声誉和产业化价值,被当地政府列为重点培育发展的对象,并成功地培养了几家拥有独立注册商标、且经营规模达14000万元的民营公司。但是,这些企业深感税收负担过重,发展后劲不足。

1)根源

① 公司自己承包茶山,采制茶叶作为生产用原材料;有成本,无发票;更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② 加工的茶叶对外销售,应按13%17%的税率交纳增值税(精加工、小包装的税率17%,散装的为13%的税率)

2)处理策略:分拆为3个实体

① 茶叶种植合作社

② 制茶公司

③ 茶文化公司

3)茶叶种植合作社,独立核算。出售茶叶属于免税农产品,不交税;但是,开给制茶公司的发票,制茶公司可按买价的13%作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① 若茶叶种植合作社采摘的茶叶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制茶公司,销售方不交税;

② 制茶公司购入后

可作进项税额抵扣3000×13%390万元

剩余可作材料成本列支3000-3902610万元

4)制茶公司制作的茶叶以702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茶文化公司,则该部分收入应按17%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① 销项税额7020÷(1+17%)×17%1020万元

假定不考虑消耗水电、购买包装袋等可抵扣的增值税

② 应交增值税=1020-390630万元

5)茶文化公司对外以14000万元的价格推销茶叶,不再交增值税。文化业应交3%的营业税

应交营业税=14000×3%420万元

6)比较结果

① 设立1家公司

应交增值税=14000÷(1+17%)×17%2034.2万元

② 设立3家公司,合计应交增值税和营业税=630+4201050万元

③ 减少流转税=2034.2-1050984.2万元

同时,也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负。

(六)优惠技巧法

1.目的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并且要创造条件,满足税收优惠的前提和程序性要求

2.创造的技巧

1)前提--合规性要求,包括行业规定、内容规定等

2)程序性要求,符合税收优惠条件,还应按照既定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完成其相关申请手续。

3.典型案例

某位投资者,拟在农村中心镇投资设立兽药销售公司,预计年采购量(含增值税)1520余万元,年销售额1990万元左右,增值税税率17%,城建税税率5%,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估计每年应交税金情况如下:

1进项税额1520÷(1+17%)×17%221万元

2)销项税额1990÷(1+17%)×17%289万元

3)应交增值税=289-22168万元

4)应交附加税=68×(5%+3%)=5.44万元

【问题】如何创造条件达到免税的目的?

方法:设立企业时,经营范围定性为“牛羊等畜牧业疾病防治与治疗、动物配种”

依据:以上行业不再交增值税,属于服务业,应交营业税。

优惠规定:以上行业免交营业税及附加税

通过以上技巧转换,每年可以少交税73.44万元(68+5.44

(七)其他纳税筹划方法

1.化整为零法。如资金池运用等

2.二点一线法

专门针对某项税收优惠。如:新技术研发支出加计50%

3.多步交易法

主要规避税法重复征税和税率特别高的情况。如:土地增值税

4.合并筹划法。主要用于综合性企业

5.比较选择法。主要用于税种的比较。

6.临界点法

主要用于税率的比较。如: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股东工资的确定。

7.转让定价法(转移定价法)

主要用于利润转移与税收规避

8.股权置换。主要用于大宗资产交易。

9.打包出售法。主要用于综合资产交易。

10.核算技巧法。如:折旧、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1.差异调整法。主要运用于企业所得税等。

12.借船出海法。如:工程承包经营、挂靠他人企业等。

【思考题】

方舟施工公司承接一项标为150万元的施工工程。若以本公司的名义经营,应交3.3%的营业税,同时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为2.5%。若利润分给股东,还应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若以个人名义挂靠其他公司,被挂靠公司代扣3.3%的营业税及附加税,代扣1.5%的个人所得税,同时收取2%的管理费。

【问题】选择何种经营方式更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