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管理制度与执法
一、社会团体管理制度
(一)什么是社会团体管理制度。
1、什么是管理?
管理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它包括4个含义:一是管理是为了实现组织未来目标的活动;二是管理的工作本质是协调;三是管理工作存在于组织中;四是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对人进行管理。简单说,管理就是制定与执行和检查与改进。
2、什么是制度?
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一般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戒律、规章等,它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件,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等的总称。
管理既是一门学科,更是一门科学。制度带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3、什么是社团管理制度?
我没找到准确的定义。我理解为是指社团为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而制订的法规、政策和规章。是社会团体建设和发展的准则和依据。
(二)现阶段社团管理有那些法规制度
我把它分为两个方面:
1、法规政策类: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国务院令250号
(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1996民社发10号
(3)《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1省政府令217号
(4)《湖北省发展和规范行业协会暂行办法》2005省政府令284号
(5)《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商会”审批工作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6)《民政部关于查处非法社团组织的通知》
(7)《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组织部、民政厅鄂组通33号
(8)《关于社团重大活动事项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
(9)《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2国评组发2号
(10)《关于印发<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2012民发57号
等等,国务院、民政部,省委、省政府、省民政厅,对规范社团的建设与发展下发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就我厅的政策汇编中社团管理制度有98个,我所讲的没有包括登记和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
2、内部治理制度
内部制度是社团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管理制度与机制。
社团内部有哪些管理制度呢?
(1)章程;(2)分支(代表)机构的管理制度;(3)会员管理制度;(4)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5)人事管理制度;(6)公开招聘制度;(7)保障和激励制度;(8)人员培训制度;(9)印章管理制度;(10)文件管理制度;(11)会议制度;(12)财务管理制度。等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与社团的持续、稳定的发展是分不开的,一般来说有生命力的社团,其管理制度就越完善、越健全,管理就越规范。
(三)主要法规对社团的具体规定和几项重要工作
社团管理制度和规定很多,这些法规文件“湖北社会组织网”上基本都有,大家在网上可以查看。下面我着重介绍几个主要的。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1998国务院颁发的250号令,共有七章41条,从第五章开始就是规定社团的管理问题。
第五章第27条规定了,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负责社会团体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28条规定了业务主管单位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第31条规定了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
2、《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1996民政部颁发的,文件规定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社团必须年检。《办法》规定,经各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
(2)年检时间。第3条规定,社团年检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时间,但须于6月30日前结束。
(3)年检的内容。第五条 社团年检的内容包括:
▲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开展经营活动情况; ▲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负责人变化情况; ▲在编及聘用工作人员情况; ▲其它有关情况。
(4)社团符合下列情形的,确定为年检合格:
▲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财务制度健全,收入和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及时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及机构设置备案手续;▲认真按民主程序办事;▲在规定时限内接受年检。
3、社团《章程》
社团章程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下发了示范文本,一般情况社团章程分为八章50条。社团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社会团体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1)章程第15条规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2)章程第16条规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提前或延期换届必须办理手续。
(3)章程第19条规定。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4)章程第20条规定。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设有常务理事,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5)其它规定。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法定代表人一般应由会长担任。如因特殊情况须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必须由会长担任。并在章程中写明。
▲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团体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4、年检工作
我省社团年检的程序是:
年度程序是:①登录“湖北社会组织网”,点击“湖北省社团年检系统登录”。②输入用户名和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