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川渝商会第二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纪要

时间: 2014-4-28 17:04:00   来源:湖北省川渝商会   作者:湖北省川渝商会秘书处   点击:351次
  
       2014年4月22日,湖北省川渝商会第二届十三次会长办公会在汉口建设大道439号湖北商业广场708室举行。
  出席会议的有:会长:王道友,常务副会长:范双涛、李国斌、刘昌友、邝远平、陈纯星、张福寿,副会长:况寿元、张泽民、徐登涌、张兴中、税德君、朱福康、冯晓强、方宏国、兰雪峰、袁华林、曾连军、田祖平、田晓林、胡陵均、文庭政、孙善贵、杨春林、梁强、莫培志、王礼学、蒋银洪、吴文彪、杜明华、石伟、王小梅、谢济全、敬长训,秘书长:徐继福,监事长:周玉宽。
  会长王道友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鉴于黄玉林、徐薇已丧失担任湖北省川渝商会副会长的条件,应对黄玉林、徐薇二人进行组织处理。会议一致同意,撤销黄玉林、徐薇湖北省川渝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职务,这一决定从2014年4月22日起生效。
  秘书长徐继福通报了湖北省川渝商会2014年工作措施和年度财务预算安排。他说,2014年的工作除了抓好日常工作外,重中之重是理事会换届,我们要全力以赴抓好换届选举工作。他指出,本会2014年经费预算收入为417.8万元。其中,第二届会费结余150万元结转后借给会员使用,年捐赠会费为40万元。换届后可收会费362.8万元;秘书处销酒、为会员服务,上交利润15万元。2014年财务经费支出安排为110万元以内,其中人员工资、补贴共32万元;换届安排10万元;会务费21.8万元;办公电话、网络、水电费3.5万元;差旅费2万元;汽车油料费3.5万元;法律顾问、审计费1.5万元;刊物、宣传报道6.6万元;接待、机动费6万元。
  主编丁地树就章程修正案草案和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进行说明。他说,本次修改章程,《总则》和《业务范围》两章进行了全面修订。《总则》有7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商会的界定;第二,本会坚持的根本准则和开展活动的依据;第三,指导思想;第四,主要职能;第五,商会建设的目标和围绕目标开展的 工作;第六,坚持的几项办会原则;第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业务范围》一章修改后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共有八条:第一条,加强和改进非公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第二条,积极参政议政;第三条,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经济;第四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五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第六条,加强与各省(市区)四川(川渝)商会的联系,加强与各省(市区)的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第七条,编辑出版会刊、丛书和资料;第八条,依法加强会产管理。《会员》一章八至十条进行了全面修订,其他条款的修订主要有几个方面:入会退会规定更规范;连续任职三届的常务理事以上人员为本会荣誉会员;会长会费由每年3万元调整为每年5万元;预交会费作为副会长以上候选人的必备条件。《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一章的修改要点:会长任期届满成为本会名誉会长;监事长由常务副会长兼任;任职年限作出规定。他指出,理事会工作报告分三部分:过去四年的工作;过去四年的主要做法;今后的工作部署。
  会议讨论了章程修正案草案和理事会工作报告。有会长指出,会费中不应列入党委书记单位;总则中有主管单位,与中央的改革措施不一致,应删去;有会长指出,秘书处要加强企业发展的指导,成立企业发展部;秘书处人员应老中青相结合,人员比例为三个三分之一。有会长说,我们在发展企业时应增强风险控制能力,要抱团发展,要经常组织小型沙龙进行交流。有会长提出,名誉会长不搞终身的。
  会议原则上通过了章程修正案草案和理事会工作报告。会议要求秘书处根据会长们提出的修改意见对章程修正案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会议要求秘书处抓紧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开成一个和谐的大会,成功的大会。
  秘书长徐继福通报了换届工作方案。
  会议通过了换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王道友,成员:刘昌友、张兴中、田祖平、徐继福、贾绍蔷、刘春竹。
  会议举行民主推荐第三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会长候选人工作,35人参加投票,推荐票当场封存。
  在会上,会长们还就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以上候选人预交会费的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王道友会长最后讲话。他说,即将换届,维护商会团结是第一要务。无论谁当会长,其他常务副会长都应该支持会长工作。有一句话,一个优秀的团队,有一个蹩脚的指挥还能凑合把大家召集在一起,如果两个优秀的指挥,反而没了团结。商会会长是为老乡服务的,带领大家为川渝人争光,不是为了索取利益,不是为了高人一等。在章程中,无论是名誉会长或是会长,不要规定“终身”。他认为,下一步要做的是,副会长以上可以选择所在岗位上较好的项目,拿出方案,或者抱团合作,可向商会提出帮助申请。商会是个社团组织,无权为任何人提供担保,所以,商会不能为任何人提供担保,如果以后有此类似事情发生,我们将追究那个企业的责任。以后,一旦超过1万元的金额,用到经营和企业发展的事情上,我们应该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走,按经济合同办事,按抵押规矩办事,不能讲感情,法律是不讲感情的。我希望,商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应该多开展沙龙,让大家扩大视野,在思路上多一点方法,让大家多参与活动。最后,他指出,企业生存是第一位,生存之后才谈发展,发展就必然要创新,要创新就要多学习,慢慢摸索才能更好地创新。商会是聚乡情,谋发展的地方,我希望川渝商会乡亲们在商会这个大家庭里,都能把自己发展好,把商会发展好。